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网小编 2017-07-06 09:36:46 浏览量:1
面对金融机构贷款难,不少企业选择向关联企业借款作为解决资金困难的途径。关联企业之间的借款利息,涉及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应如何合理筹划借款方式,才能降低税负?
例:A 公司(非金融企业)的注册资本为500 万元。B 公司持有A 公司 20% 的股权。A 公司于2008 年1月1 日向关联方B 公司借入期限为1 年的资金300 万元,利率按照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 7.0% 。A 、B 公司的所得税税率均为 25% 。
1 、A 公司超过规定的利息支出不能税前扣除
根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8 】121 号)的规定,A 公司准予扣除的利息支出的债权性投资,为权益性投资的2 倍,即 500*20%*2=200 万元。
A 公司2008 年发生利息支出=300 万*7.0%=21 万元;准予扣除的利息支出=200 万*7.0%=14 万元。因此,A 公司年终汇算清缴时应作纳税调整,调增税额 =7 万 *25%=1.75 万元。
2 、B 公司应就利息收入全额缴纳所得税和营业税
B 公司收到利息收入应全额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税【 2008 】121 号文,B 公司2008 年应按21 万元利息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所得税额=21 万*25%=5.25 万元。
B 公司利息收入须缴纳营业税。根据国税函【 1995 】第 156 号文规定:企业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按“ 金融保险业” 税目征收营业税。因此,B 公司应缴纳的营业税=21 万*5%=1.05 万元。
3 、不考虑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A 、B 公司缴纳的所得税、营业税共计=1.75+5.25+1.05=8.05 万元。
筹划:A 、B 公司之间的借款业务属于内部交易,作为一个整体来看既无收益又无损失,却要按照税法规定负担税款。因此,在发生关联方借款前,应进行税务筹划。
1)通过关联企业、银行等多种方式借款。
由于银行的贷款利率较低,而且利息支出可以全额税前扣除,是成本最低的筹资方式。案例中的A 公司可以向关联公司B 借款 200 万元,其余所需的100 万元向银行借款。A 公司向关联公司B 的借款利息14 万元,向银行借款的利息7 万元均可以税前扣除,B 公司负担14 万元收入的所得税14*25%=3.5 万元、营业税14*5%=0.7 万元。一共可以节税3.85 万元(8.05-3.5-0.7 )。
但应衡量为向银行借款而发生的费用和时间成本等。
2 )通过增加权益性投资、同时部分借款方式
B 公司以50 万元向A 公司增加权益性投资,并按照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息提供A 公司借款250 万元。此时,B 公司持有A 公司的股权达到30% ,可税前扣除的利息为150*2*7%=21 万元,而A 公司发生的借款利息为250*7%=17.5 万元,在扣除范围内,可以全额税前扣除。B 公司应缴纳企业所得税17.5*25%=4.375 万元、营业税 17.5*5%=0.875 万元。可以节税2.8 万元( 8.05-5.25 )。
但是此种方式也受到投资双方对控股比例的考虑和限制。
综上所述,企业在向关联方借款前,应考虑通过多种方式,以形成对企业有利方案,降低税收成本。
相关链接:
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