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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发展新业务的费用怎样处理

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网小编   2017-07-06 10:09:02   浏览量:1

问:我们公司想发展一些新的业务,这样子购进来的资产能不能当作开发费,或者是当作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呢?还有因为新业务发生的一些费用,能否计入期间费用,如果不能的话,要如何处理呢?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因此,若符合上述规定的资产,属于固定资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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