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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是哪些

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小编   2017-03-09 09:07:37   浏览量:49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是哪些?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平方米)为计税依据。

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义务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

纳税义务人实际占用土地面积按下列方法确定:

(1)凡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

(2)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

(3)尚未核发出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等到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作调整。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全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

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减免政策

下列土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确定减免土地使用税

1、个人所有的居住房屋及院落用地

2、免税单位职工家属的宿舍用地

3、民政部门举办的安置残疾人占一定比例的福利工厂用地

4、集体和个人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用地

5、房地产开发公司建造商品房的用地,原则上应按规定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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