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网小编 2017-07-03 14:54:20 浏览量:1
问:企业厂区内部自用的绿化用地是否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1989)国税地字第140号)第十三条的规定,关于对企业的绿化用地可否免征土地使用税问题
对企业厂区(包括生产、办公及生活区)以内的绿化用地,应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厂区以外的公共绿化用地和向社会开放的公园用地,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微信扫扫关注我,惊喜有很多!
普金网,是向企业提供金融、财务、税务全方位产品及优质服务的互联网交易平台,是深受广大中小微型企业欢迎的金财税五星管家!
四大服务 : 金融服务、中介服务、培训服务、体检服务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隐私保护 | 人才招聘 | 服务商进驻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15-2017 普金网版权所有 粤ICP备110603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