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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中个税计算时是否可以减原值

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网小编   2017-07-03 15:12:48   浏览量:1

问:个人法定继承取得的住房再转让,个税计算时是否可以减原值?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规定,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的,以其转让受赠房屋的收入减除原捐赠人取得该房屋的实际购置成本以及赠与和转让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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