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网小编 2017-07-12 16:23:18 浏览量:1
问:我为烟台一建筑单位,与质监站签订检验试验费合同,在检验试验费发生时质检站是否应该开具发票?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认证服务,是指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利用检测、检验、计量等技术,证明产品、服务、管理体系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相关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或者标准的业务活动。
如质监站提供的是认证服务,应开具国税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