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网小编 2017-07-12 16:05:30 浏览量:1
问:我司是一般纳税人,产品全部出口,日常不需要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因此之前未购买安装。请问:
1、我司转让旧汽车给个人,如果需要开票,是否可以去国税局代开?
2、如果不能代开,我司是否需要购买防伪税控系统自行开票,其具体流程是怎么样的?
3、是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普通发票或者是机动车销售发票?
答:根据《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广东省二手车交易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3号)第七条规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单位车主)销售二手车根据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应由二手车交易市场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一)已在国税部门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车主销售二手车应自行开具或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的发票联到二手车交易市场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二)未在国税部门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车主销售二手车应到国税部门代开普通发票,凭普通发票的发票联到二手车交易市场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主管税务机关可委托二手车交易市场代征未在国税部门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车主的增值税税款,车主凭委托代征的税收缴款凭证在二手车交易市场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