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网小编 2017-07-12 15:30:21 浏览量:1
问:请问直接从农户收购农副产品,开出的农副产品四联通用机打收购发票,进项税如何计算? 如果是从农业合作社收购农副产品,开进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应如何计算进项税?税率多少?
答: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第八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规定: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