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设备进项税抵扣怎么规定
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小编
2017-02-22 14: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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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设备进项税抵扣怎么规定?例如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
购买设备进项税抵扣怎么规定
问:我公司办公楼购置智能化弱电设备、网络设备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这些设备包括:保安视频监控设备,防盗报警系统,有线电视系统,机房服务器,不间断电源,电脑等,这些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否抵扣进项税?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13号)规定,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是指: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
依据上述规定,办公楼智能化弱电设备、网络设备,如保安视频监控设备,防盗报警系统,有线电视系统,属于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中的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不能抵扣进项税;但是,机房服务器,不间断电源,电脑等设备独立于房屋之外不以建筑物为载体的设备,可以抵扣进项税。
关于设备进项税抵扣的问题解答
电梯、空调是否属于设备可以进项税抵扣?
解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13号)文的规定: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是指: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设施。对照上述规定,企业自行安装的电梯和空调属于建筑物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因此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
我公司采购的设备由于出现问题,现退回给卖家,运费由我公司承担。请问退货发生的运费进项税我公司能否抵扣?
解答: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四)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 依据上述规定,企业所发生的退货运费,进项税可以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