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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道路客运发票的税前抵扣问题

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小编   2017-07-03 10:58:01   浏览量:1

问:业务员乘车时收到一张《广东省广州市道路客运限额发票》,发票上应该盖上税务局监制章的位置没有税务局监制章反而盖了一个《全国统一票据专用章 广东省东莞市 公司财务专用章》,请问这是合规的发票吗?可否税前抵扣?

答:广州国税12366纳税服务热线回复:您好!广东省客运限额发票均印有国税局的监制章。纳税人收到的发票不属于合法凭证的,相关的费用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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