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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后是否还罚款

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网小编   2017-07-10 10:25:31   浏览量:1

问:税申报了,但在税期内没扣款,除了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还要罚款吗,还有如果有些情况由于税法知识不牢固,不知发生该业务要交税,如果被查到,有在责令期缴完税费,还要罚款跟收滞纳金吗?

答: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的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因此,如纳税人发生上述逾期未缴纳税款的情形,税务机关可以按上述规定对该纳税人进行处罚。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的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因此,若纳税人发生上述违规情形的,税务机关可按上述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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