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网小编 2017-07-07 11:53:35 浏览量:1
客户拥有一片厂区,厂房周围是围墙。这会儿由于各种原因,围墙被有关部门认定为危墙,需要修。于是,旧墙倒新墙立,客户直接把支出在当期费用化后就没再管了。但我们仔细看了看材料,却发现了些问题。
围墙属于固定资产
客户当年把厂区整体买回来,压根就没把围墙当做独立的固定资产来核算。但围墙本身是有价值的,寿命也超过一年,根据《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标准(GBT 14885-2010)》和会计准则第4号,围墙属于房屋附属设施,应该被确认为企业的一项固定资产,并按规定计提折旧。
同时,根据财税地字[1987]3号文,独立于房屋外的围墙不具备屋面和围护结构,不涉及房产税。如果企业不将围墙从厂房的价值中独立出来,就多交了房产税了!
另外,既然围墙是固定资产,那对围墙进行修理、扩建,就应该按固定资产那一套来。
ü 修墙的财税处理
在这里我们对修墙的程度分为三种:小修理、大修理与推倒重建。
1、 小修理
一般的小修葺,金额不大,重要性不高,企业可以直接在当期将修理支出进行费用化处理;
2、 大修理
如果修理支出达到以下两个条件:
①支出达到围墙购置价格50%以上;
②修理后围墙的使用年限延长2 年以上
那么这笔支出就该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在围墙余下使用年限内分期摊销。(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
3、 推倒重建
推倒重建最为复杂,而对于危墙改造来说却又最为常见,上文提到的客户就是这种情况(此处是指未提足折旧前推倒重建,提完折旧推到墙那就是正常报废)。
在会计上,推倒重建可视作同时进行固定资产处置与重置两项操作。对围墙原址减除提取折旧后的净值进行处置,通过“固定资产清理”“营业外支出”等科目进行核算,而重置就与一般新建固定资产的处理一样,通过“在建工程”科目进行核算。
在税务上,未足额提取折旧的建筑物推倒重置,该资产原值减除提取折旧后的净值,需要并入重置后的固定资产计税成本,需要一并计提折旧。(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 年第34 号)
聪明的你马上就发现问题了。对,围墙推倒重建,税法上新墙的成本需要包括推倒前围墙的净值,而会计上则没有这样的要求!
新墙的成本确认在会计与税法上存在差异,一方面导致已经计入营业外支出的旧墙部分在当年需要纳税调增,另一方则是因新墙计提折旧的基数不一致,会计上比税法上少计提折旧,而导致每年需要做纳税调减。
拆墙修墙看似简单,但其中要注意的地方真不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