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网小编 2017-07-05 09:27:02 浏览量:1
问:建筑施工企业为职工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三十六条的规定,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因此,若建筑企业为职工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属于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则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