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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副产品对外销售要不要缴纳消费税

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网小编   2017-07-05 09:59:22   浏览量:1

问:焦化生产企业的副产品(焦油)对外销售时是否需要缴纳消费税?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67号)附件2《成品油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规定:

“七、燃料油

燃料油也称重油、渣油,是用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产,主要用作电厂发电、锅炉用燃料、加热炉燃料、冶金和其他工业炉燃料。腊油、船用重油、常压重油、减压重油、180CTS燃料油、7号燃料油、糠醛油、工业燃料、4-6号燃料油等油品的主要用途是作为燃料燃烧,属于燃料油征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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