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缴纳时间什么时候
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小编
2017-01-24 09:28:20
浏览量:91
消费税缴纳时间什么时候?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消费税缴纳时间什么时候
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消费税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的一个税种,主要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消费税实行价内税,只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等环节,因为价款中已包含消费税,因此不用再缴纳消费税,税款最终由消费者承担。
(一)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纳税人销售时纳税
1.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或者无书面合同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2.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3.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4.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二)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
1.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2.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的当天纳税。
(三)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
(四)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