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汽车排量消费税多少
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小编
2017-01-24 09:2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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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汽车排量消费税多少?所谓“汽车排量消费税”也就是指“汽车消费税”。对于小汽车按不同车种排气量的大小设置了不同税率,具体如下。
2017汽车排量消费税多少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8年8月13日发布通知,从2008年9月1日起调整汽车消费税政策,提高大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降低小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通知表示,排气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乘用车,税率由15%上调至25%,排气量在4.0升以上的乘用车,税率由20%上调至40%;降低小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排气量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乘用车,税率由3%下调至1%。
从2008年9月1日起调整后乘用车消费税税目税率如下:
税目 税率
排气量在1.0升以下(含1.0升)的 1%
排气量在1.0升以上至1.5升(含1.5升)的 3%
排气量在1.5升以上至2.0升(含2.0升)的 5%
排气量在2.0升以上至2.5升(含2.5升)的 9%
排气量在2.5升以上至3.0升(含3.0升)的 12%
排气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 25%
排气量在4.0升以上的 40%。
财政部发文表示,自2016年12月1日起,对超豪华小汽车,在生产(进口)环节按现行税率征收消费税基础上,在零售环节加征消费税,税率为10%。据了解,财政部在“小汽车”税目下增设“超豪华小汽车”子税目。
小汽车税目根据汽车排气量的不同征收的消费税率不同。
1994年,汽车消费税以新设置的税种身份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一般体现在生产端,目的在于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
2006年,国家税务总局取消小汽车税目下的小轿车、越野车、小客车子目,重新分设乘用车、中轻型商用客车子目,税率依旧根据排气量的不同而调整。
2008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调整汽车消费税:一是提高大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排气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乘用车,税率由15%上调至25%,排气量在4.0升以上的乘用车,税率由20%上调至40%;二是降低小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排气量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乘用车,税率由3%下调至1%。
此次增加的“超豪华小汽车”子税目,第一次在零售环节加增消费税,且不以排气量的大小来限定税收,而是以“130万元”的价格作为税收征收的分水岭。业内认为,官方此举意在引导合理消费,同时也能增加财政收入,为零售环节加增消费税探索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