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网小编 2017-07-04 10:09:30 浏览量:1
问:我们是小微企业,刚升级了发票系统购买了新的税控盘,购买税控盘的金额是不是可以直接在增值税申报中全额抵减?如何抵减?要什么手续?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规定:“一、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含,下同)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增值税纳税人非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由其自行负担,不得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本次税控系统升级所购买的税控盘所支付的费用可以全额抵减。企业应携带《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登记表》以及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技术维护服务单位开具的技术维护费发票复印件到主管办税大厅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