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网小编 2017-07-04 09:56:57 浏览量:1
问:我司为批发零售企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给客户由我司负责运送,然后,向客户收取运送费,请问下,客户要求我们开配送服务费,是否可以开具,税率是多少?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十二条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因此,运输装卸费属于增值税价外费用,按17%开具增值税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