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网小编 2017-07-04 10:00:01 浏览量:1
问: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本月购进一批新鲜猪肉用于销售,取得依照3%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发票),我公司是否可以按新鲜猪肉买价*13%计算进项税额并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38号令)第八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