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网小编 2017-07-04 15:15:52 浏览量:1
问:
1.我司之前以美元出口马来西亚,现客户想以人民币还款,可以吗?可以话出口退税国税要做什么申请或备案之类?
2.若不行的话,以后想以人民币报关出口,客户再以人民币还款,出口退税国税要做什么申请或备案之类?
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1号)规定:“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提供收汇资料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0号)第三条、第九条停止执行;第二条规定的申报退(免)税须提供出口货物收汇凭证的出口企业情形,调整为下列五类: (一)被外汇管理部门列为C类企业的; (二)被海关列为C、D类企业的; (三)被税务机关评定为D级纳税信用等级的; (四)主管税务机关发现出口企业申报的不能收汇的原因为虚假的; (五)主管税务机关发现出口企业提供的出口货物收汇凭证是冒用的。”
贵公司如属于上述文件规定的企业,需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提供收汇资料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0号)规定进行收汇核销,其他企业正常进行收汇即可申请出口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