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网小编 2017-07-04 14:53:04 浏览量:1
问:我司是内销商业企业,向农户和合作社收购金线莲(有简易包装)后直接对外销售,请问:我司销售金线莲适用税率是13%吗?具体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1995]52号 )规定药用植物范围:
药用植物是指用作中药原药的各种植物的根、茎、皮、叶、花、果实等。
利用上述药用植物加工制成的片、丝、块、段等中药饮片,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中成药不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建议贵司按上述文件判定,符合文件规定的药用植物属于低税率13%,除外,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