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征收时间什么时候
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网小编
2017-01-18 09: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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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征收时间什么时候?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在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后的7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土地增值税征收时间什么时候
土地增值税按属地征收,由房地产所在地的区地方税务局及所辖税务所(以下简称“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地点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税务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
“房地产所在地”,是指房地产的坐落地。纳税人转让的房地产坐落在两个或以上地区的,应按房地产所在地分别申报纳税。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申报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在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后的7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向税务机关提交房屋及建筑物产权、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转让、房产买卖合同,房地产评估报告及其他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资料。
个人可享有哪些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
1、个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纳土地增值税。普通住宅的具体标准由各省级人民政府确定;
2、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纳土地增值税;
3、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免纳土地增值税;
4、个人以房地产作价入股转让到所投资企业中的,暂免缴纳土地增值税。个人转让自有普通住宅的,暂免缴纳土地增值税。个人因工作调动或改善居住条件而转让非普通标准住房,经税务部门核准,凡居住满5年或5年以上的,免纳土地增值税;居住满3年未满5年的,减半缴纳土地增值税;居住未满3年的,按规定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5、居民个人拥有的普通住宅,在其转让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