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网小编 2017-07-11 09:26:22 浏览量:1
问:农业免征增值税企业,进项税税做转出处理未抵扣,现客户要求开具13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否开具?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依照条例的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
因此,贵企业可以放弃免税,开具适用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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