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网小编 2017-07-11 09:24:00 浏览量:1
问:我司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此款项不是由我司直接支付给供应商,而是由第三方代付,请问此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我司可不可以认证抵扣?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规定:
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的抵扣问题
(三)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货款、劳务费用的对象。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的单位,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才能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
因此,贵公司取得的专用发票,但款项不是贵公司直接支付的,不得抵扣其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