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网小编 2017-07-11 09:29:38 浏览量:1
问:公司为制造类企业,购买桶装水供办公室、生产车间和宿舍使用。 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我们无法辨别该笔费用是否和生产经营直接相关,还是属于用于计提福利? 请帮助辨别,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办公室用的能否抵扣?生产车间用的能否抵扣?宿舍用的能否抵扣?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的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
因此,您公司购买的桶装水,如果与企业生产经营相关(如供办公室、生产车间使用),则允许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