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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丨资本公积转增几多税?

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网小编   2017-07-04 16:11:08   浏览量:1

资本市场上,资本公积转增资本的案例每天都在发生。到底资本公积如何转增资本,涉及的税又有哪些呢?今天我们来看一个发生在2016年的案例。

 

黔昌农林(证券代码:834030)于2015年10月21日正式在新三板挂牌交易,2016年1月20日发布了资本公积转增资本的公告。

ü  来源:溢价投资计入资本公积的245万元

ü  对象:挂牌之前的股东(共9个)

ü  依据:股东对公司的贡献

最终,经董事会会议决定,溢价投资的245万全部转增给其中5个股东。

 

那么,问题来了!

是否可以不按股东持股比例转增?

恕小编孤陋寡闻,一直以来都认为资本公积必须按照持股比例向全体股东转增资本,其实历史上,赣锋锂业(002460)、金风科技(002202)、迪康药业(600466)等公司已经开展过资本公积不按照持股比例转增资本的先例。事实上:

ü  向全体股东转增时,可以不按持股比例转增

ü  可以定向转增,即向部分股东转增

资本公积转增资本需要股东会决议,并且,由于不是所有的资本公积都能转增资本,需要说明资本公积的形成来源。

哪些资本公积才可以转增资本?

资本公积的来源方式很多,以股东注入形成的任何形式的资本公积都可以转增资本,包括溢价投资、捐赠、债务豁免。而其他资本公积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举例如下:

ü  日常经济业务形成的其他资本公积不可以转增资本

ü  股份支付和可转换债券计入其他资本公积的可以直接转增资本

ü  对于未实现收益形成的资本公积具有预提性质,通常是不允许转增资本的,否则会虚高资本。

个人股东缴多少税,税总的意思,你懂了吗?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个人股东获得转增的股本属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照20%缴纳个税。(依据:财税[2015]116号第三条)

当然税总也很人性化的给了一些优惠政策,并非所有的转增都需要缴纳个税。我们知道,不是所有的资本公积都能转增资本的,在税总眼里可以转增资本的公积金由股票溢价和其他方式(包括资本溢价)形成。

小编为你拨开层层迷雾之后,看看税总到底是什么意思:

ü  由股票溢价形成资本公积转增资本,不需要缴纳个税

(依据:国税发[1997]198号第一条、国税函[1998]289号第二条)

ü  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企业按照股息红利差别化计算个税

l  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

l  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征收

l  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全额征收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0号第二条、财税[2015]101号第一条)

ü  非上市及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属于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可以5年分期缴纳

(依据:财税[2015]116号第三条)

ü  非上市及未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又不属于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缴纳

享受了税收优惠的股东别偷笑,没享受的也别哭泣,小编告诉你,最终结果是一样一样滴。因为,股权转让时,只有缴纳了税款的部分才能作为股权原值从转让收入中扣除(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第四条、第十五条)。所谓的优惠不过是,延迟纳税时间而已

经过小编整理,税总的意思,你懂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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