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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账损失原因是什么

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小编   2017-05-19 09:18:29   浏览量:93

坏账损失原因是什么?有什么对策?坏账损失是指企业确定不能收回的各种应收款项。坏账损失产生原因既有内部原因,也有外部原因。

坏账损失原因是什么

1、坏账损失产生的外部原因

①商业信用的发展。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和信用关系逐渐发展的今天,越来越多的银行等单位都采用商业信用,商业信用的普遍使用形成了很多坏账,给银行带来了损失。此外,随着企业改组改制,商业信用的另一种形式——票据信用,正在逐步代替挂账信用,虽然票据信用以票为依据有法律作保障,但到期无法收回的风险也很大。

②购销合同不严谨导致坏账损失。在购销双方签订销售合同时,由于一些必要的条款内容填写不严谨,该写的内容漏列等引起经济纠纷,造成坏账损失。

③宏观环境因素造成坏账损失。由于经济周期性波动,宏观调控政策、通货膨胀等来自企业外部因素的影响,使一些企业不能很快地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经济效益低,偿还能力差,导致坏账。

2、坏账损失产生的内部原因

①财务管理松弛,人为引起坏账损失。虽然“两则”中明确规定坏账损失在会计处理上可作为企业的管理费用列支,但由于有些企业结算程序混乱,使企业内部资金长期被它方占用,造成坏账损失。另外,还由于一些企业财务管理不严,往往虚报坏账损失,人为造成坏账,使企业蒙受不必要的损失。

②职责不清,催收不力造成坏账损失。在企业内部,“销售部门重视销售轻视催收,财务部门注重结算轻视催收”,部门之间配合不默契,应收账款管理不严,职责不清,货款催收制度不健全,催收工作相互推脱,责任不明确,引起一些不必要的坏账损失。

③相关负责人,以权谋私造成不必要的坏账损失。一些经办人员并不为企业自身利益考虑,违背职业道德,贪图小恩小惠,为他人所利用,造成该收的货款不积极收取,该现销的给予有意赊销或轻信他人花言巧语,盲目预付货款而上当受骗,造成不必要的坏账损失。

④应收账款风险意识淡薄,客户、结算方式选择不当,信用政策制定不合理造成坏账损失。有的企业在赊销时,为了提高销售量,对客户的信用状况没有进行事先调查了解;有的片面以销售额的高低作为考核销售人员业绩的主要依据;有的企业经办人员风险意识差,主人翁精神不足;还有一些企业制定的信用政策不符合实际等都可能给企业带来坏账损失。

3、其他原因

还有一些常见的因素可能导致坏账,如逾期账款数额太小,企业在考虑收款时所需要的花费可能要大于收入;公司和顾客之间由于分歧等未偿清的数额,公司往往会从维护客户的角度,把这部分数目较小的账款记为坏账。

减少坏账损失的对策

企业产生了坏账,减少坏账损失就迫在眉睫,减少坏账损失的对策也有很多,概括起来有如下几条:

1.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

(1)控制应收账款的主要途径

企业要有效的防止坏账,首先要做好应收账款的管理工作,采取必要可行的措施,制定合理的管理办法。

①加强对往来客户的管理。建立“客户业务资料卡”,详细登记客户的组织结构、企业负责人、地址、工商登记号、注册资金、职工人数、主要业务负责人、税务登记等情况。

②适当查阅和分析客户的近期会计报表,根据报表分析该客户的偿债能力。并且了解该客户的银行信用等级,在银行的借款额,在银行的借款额,企业资产是否抵押给银行,有多少资产以及哪些资产作为抵押等。

③在企业和客户签订合约时应该注意选择可靠的、合理的、较为保险的结算方式,要建立赊销额度的审批权限,分别确定相关业务负责人的权限范围,便于及时了解、掌控应收账款。

(2)加强应收账款的日常管理

企业在日常经营管理当中要时常注意债务风险。所由于风险的客观存在,债权人必须力求进行事先防范,防止发生不法侵害事件。企业要建立应收账款内部控制制度。制定专人负责登记与催收工作和建立内部考核责任制。使他们对应收账款承担一定比例的经济责任。加强债务追讨追索途径和政策。例如机关、法院和委托讨债公司等。企业讨债时应该尽量使讨债费用和坏账损失的总和最小化。

2.司法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目前,我国法律制度还不完善,对企业间相互拖欠账款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也没有作出明确界定。这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那些任意拖欠账款行为的发生,使企业的合法权益缺乏有力的保障。建议司法部门尽快出台一些相关法律或者司法解释,对那些长期拖欠账款的违规行为做出处罚规定,并要求违规企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以规范市场行为,从而减少乃至杜绝坏账损失的产生。

3.三角债的防范

当前,由于企业经营方式中赊销业务的大量存在,企业相互间形成了紧密的债 权债务关系,有的关联企业之间甚至形成了扯不断、理还乱的“三角债”。因此企业必须未雨绸缪地做好防范呆帐的准备,要时刻盯紧关联企业,特别要关注那些经营管理不善、产品销售不旺、资金周转不畅、欠款长期不还的关联企业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一旦发现其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发生异样变化,出现危机的先期预兆时,便要及时采取措施,以防趋于倒闭的关联企业。

关于坏账损失

坏账损失及其核算是应收账款核算的一个重要方面。顾名思义,坏账损失是指由于坏账而产生的损失,因此,了解坏账损失及其核算首先要从什么是坏账谈起。

一笔应收账款在什么时候才能被被确认为坏账,其条件通常是由会计准则或制度给出的。不论会计准则或制度如何变化,在会计实务中,坏账的确认都要遵循财务报告的基本目标和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尽量做到真实、准确、切合本单位的实际。一般来说,应收账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就应将其确认为坏账:

1、债务人死亡,以其遗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的账款;

2、债务人破产,以其破产财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的账款;

3、债务人较长时期内未履行其偿债义务,并有足够的证据表明无法收回或收回可能性极小的账款。

上述三个条件中的每一个条件都是充分条件,其中第3个条件是需要会计人员作出职业判断的。我国现行制度规定,上市公司坏账损失的决定权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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