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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企业涉税风险产生的原因是什么

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网小编   2016-11-09 15:42:52   浏览量:106

大企业涉税风险产生的原因是什么?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相比,由于经济规模大,业务范围广,重大事项多,社会关注度高等原因,其潜在的税务风险更多,以下是关于大企业涉税风险产生的原因介绍。

1、用企业管理代替税务管理

大企业在管理过程中,由于上级公司对下级公司绝对控股或全资持股,在股权、财产、经营等方面,有很大的影响力,不自觉地把具有法人地位的不同公司,当作一个企业看待,在并购重组、资产划转等方面,习惯采用无偿划转等方式。尽管在企业管理上可以将不同的法人企业作为一个企业对待,但在税务管理上,不同的法人企业,甚至不同的分公司之间,都可能是一个个独立的纳税人,相互之间的经济往来,应该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往来收取价款、支付费用,税法一般不承认无偿划转。企业统一管理和税务区别管理的矛盾,导致许多潜在的风险。

例:

比如,北京某集团公司在某省会城市有A公司和B公司两家全资子公司,在内部重组的过程中,集团公司将B公司无偿划转到A公司下面,变成A公司的全资子公司。B公司在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时,税务机关知道A公司白得了一个B公司,要对A公司按照B公司公允价值计算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A公司一时间面临着非常大的税务风险。

2、用情理观念代替税法规定

在处理某些具体问题时,很多大企业往往首先从情与理的角度出发,而不是从税法的规定出发。情与法之间,理与法之间,经常发生矛盾,合情合理的做法,不一定合法。比如,企业自税务机关取得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手续费,虽然实践中可能存在不征的现象,但严格来讲,应该征收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税务机关之所以给企业支付部分费用,是因为企业给税务机关提供代理服务了。一些纳税人从情理的角度出发,认为税务机关支付的手续费不应征税,税务风险由此产生。涉税问题的处理,首先应该从税法的规定出发,将税法作为判定是否应该纳税的统一尺度,在执法和司法的过程中,法大于情,法大于理。当然,不合情、不合理的规定,也应适当调整。

3、观念更新落后于征管的进步

税务机关不断从制度建设、技术手段、思想观念等方面强化依法征税,征管的环境已经发生很大变化。随着金税工程的实施,税务机关已经建立一套完整严密的征管系统,新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更是要求纳税人将更多的涉税信息提交给税务机关。同时,税务机关不断完善依法征税的制度建设,税务人员随意执法的现象已经明显减少。与征管环境的变化相比,有的纳税人的观念,还停留在以往的习惯,遇到涉税问题,不是分析原因,避免再犯,而是通过传统的找人“摆平”的方式,尽管可能暂时平息事态,但以后还是难免再次爆发,导致更大的损失。

4、制度建设缺失

许多大企业规章制度很多,甚至有很多内控制度,但是缺乏系统有效的税务风险控制制度,甚至税务风险防控制度处于空白状态,基本停留在“头疼医头、脚痛医脚”的粗放管理阶段,忙于事后救火,疏于事先防火。制度建设的缺失,导致税务风险的产生呈现出日常化、普遍化的常态,旧的隐患得不到消除,新的风险不断累积。

5、机构人员不到位

一些公司没有专门负责税收工作的机构,即使有专门的机构,也不是与财务、法务等部门平行的内设部门,而是隶属于财务部门。税务人员配备不能满足工作需要,只能应付日常的基础税务工作,如简单地负责申报纳税,购买发票等日常的工作,远远没有被赋予控制风险,创造价值的功能。

提升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绩效的几点建议

1、夯实常态化风险管理理念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理论宣传与案例研讨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向大企业高层灌输税务风险管理理念的重要意义,让企业从战略层面提升对税务风险理念的重视程度。注重形式与内容的衔接,把税收风险管理理念贯穿到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各环节,体现到企业的各类战略决策、经营决策和财务决策中,以风险管理理念的常态化保障企业决策的科学化。

2、建立规范的内控制度

引导企业落实好《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筑牢税务风险“防火墙”。围绕控制环境、税务风险识别和分析评估、税务风险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督与改进五要素,建立税务风险内控制度体系,使税务内控和财务内控以及其他内控体系相协调。定期开展税务风险分析评估,突出合并、重组、重大投资项目、经营模式改变等重要控制点,制定诸如开展税务尽职调查和税务合规性复核等对应控制方式。引入第三方开展阶段性税务风险内控评审,对评估发现的问题和漏洞,及时加以改进,切实纠正控制运行偏差。

3、培养合作型税企关系

税务机关需要设计与大企业的合作遵从模型,与大企业建立互相尊重、互负责任的新型合作关系。一方面,税务机关应向大企业董事会成员和公司高层提供治理指导,以鼓励大企业主动披露纳税风险。建立快速响应机制,积极回应纳税人诉求,对重大事项积极探讨事先裁定等举措,给予大企业以持续发展的税收政策确定性。另一方面,大企业应主动就发生的重大涉税事项向税务机关报告,及时披露税收筹划的有关细节和详尽数据,与税务机关共同判定是否有合理的商业目的和经营实质,预先化解潜在的税收风险。

4、开展全流程风险应对

建立一体化风险管理模式,按照标准化流程,深入开展风险管理工作。加大外围数据信息的采集利用,深入开展现实和潜在风险点的查找、识别。建立完善分事项、分行业工作指引,为大企业管理提供借鉴和参考。丰富预警分析指标,科学测算预警值,提高风险评估的可靠性和准确率。加大差异化风险应对举措落实力度,让有限的资源用在刀刃上,促进税收提醒、纳税评估、税务审计、反避税调查和税务稽查工作的高效开展。

5、建立高效的管理团队

夯实大企业管理部门的实体地位,建议在有条件的市、县局成立实体化的大企业税务管理局。明晰大企业管理部门和其他税种、税源管理部门的权责划分,对大企业涉及的税种管理事项可以交由大企业管理部门直接负责,税种管理部门提供业务指导。加大专业化团队建设力度,在吸纳系统内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加入大企业管理团队的同时,积极开展审计、经济管理、反避税、信息应用等知识培训,促进专业化人才培养。

6、健全法律法规

加快税收立法进程,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促进税收征管法早日得以修订完善,适时增补税收风险管理的有关内容。提升现行规范性文件的解读、解释级次,保持规范性文件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确保规范性文件执行口径一致。在恪守法定、公平、公正、效率、中性等原则的基础上,针对大企业诉求,研究出台一批新政策,确保大企业管理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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