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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会计每月应处理哪些财务事项

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小编   2017-06-21 15:36:07   浏览量:26

小企业在我国占有55%以上,而大部分小企业估计财务配置就是一个会计、一个出纳,再加上一个财务经理,财务经理可能都是老板家人兼任的。我们今天要谈的就是会计每月应该做的事情,我们以一般纳税人作为参考。

第一项:月初我们需要准备增值税纳税申报

增值是纳税申报的时间每月1-15日,但是为了应对突发情况,财务人员一般需要在10日前申报。

增值税纳税申报需要注意的事项:

1、根据我们的销售额,我们账上资金情况,确定本月需要认证进项税额。

公司取得的增值税发票并不是一次性全部认证为最佳,本身来说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发票认证期为180天。我们可以在保证我们增值税纳税正常的情况下,对资金进行合理运用。所以我们必须事先计算好本月最佳的纳税金额。

最佳增值税纳税额=销售额*增值税税负率

必须公司从事的食品行业,现在一般这个增值税税负率在4.5%,如果我们含税销售额为11700.00元,我们应该缴纳450元为最佳。

其实我们可以分解下这个行业,大致情况应该如下:含税销售额为11,700=10,000+1,700,相应的进货成本应该是:8,600=7,350+1,250,利润为2,650元,应纳增值税额为450元。

如何确定最佳增值税额:

1、理论上应该是根据您实际的利润率来计算,比如以上食品行业利润率为26%左右,那么实际增值税税负率就是4.42%=26%*17%了。

2、实际上如果财务人员刚进去,每批产品的利润率都不可能一样(根老板关系好点的优惠些、进货量大的价格也不一样、发货方式不一样价格也不一样),以上方法可能就不打实用了。我们可以通过两个途径来了解我们本行业的实际增值税税负率:

首先,我们可以通过我们的专管员来了解,一般来说,他手中都会有每个行业一般纳税的基本资料,当你每个月纳税金额与你这个行业不匹配的时候,他可能会提醒你一下。如果你的纳税额经常与你处的这个行业不匹配,他可能就会找你约谈了。其次,现在互联网这门发达,网上基本上可以查得到,但是这个并不是完全准确的。

在保证增值税纳税额正常的情况下,再根据我们实际的资金情况,确定认证进项税发票。

第二项:计提附加税及相关费用

按照税法要求,企业在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同时,还应计提缴纳部分地税税金,主要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多数地区已开始计提地方教育费附加。企业应在月末计提,月初申报缴纳,取得完税凭证冲销计提金额。

这些计提的税金属于企业费用,因此企业在估算当月利润时,也应考虑这些数据。

第三项:网上申报

现在无论是增值税纳税申报还是地方附加税费均可以在网上申报了,无需到税务局申报缴纳,这个不是太难。基本上每个税务局针对当地的网上申报流程都有说明,也有相关的培训。

基本流程如下:

网上纳税申报步骤:

(第一步)填写申报表:利用“填写申报表”功能填写需申报的申报表。没有在地税部门做过税种登记的税种,网上不能申报;分主附表的,先填写并保存所有附表,然后打开主表进行编辑或直接保存,如:营业税申报。

(第二步)正式申报:利用“正式申报”功能将已填写并保存过的申报表正式申报到地税征管系统。申报表正式申报成功后,不能再进行填写和修改。未正式申报或正式申报失败的申报表,其包含的税种按未申报对待。

(第三步)网上划款:利用“网上划款”功能对正式申报的申报表进行开票,开票成功后,地税局会根据开票信息进行划款,纳税人可在一日后通过“网上划款”功能的实缴查询获取地税扣款信息。

(第四步)申报查询、划款查询:正式申报及网上划款结束后应利用“申报查询”、“划款查询”进行申报查询、划款查询。确保需要申报的申报表都已经申报、划款成功。

(第五步)打印申报表和完税证明。:正式申报成功后,可以通过“申报查询”功能打印出申报表(纸张为A4纸)。

(第六步)扣款成功后,可以到开户银行打印完税凭证。

有的地方在网上申报增值税,抄税可以在增值税防伪开票系统里进行抄税呀,抄报税之后,需要去国税局提交增值税申报表。如果去税务局的话,顺便就把当月所需要的增值税发票领购回来了,这个是必须去税务局办理的。

第四项:日常会计事务:

1、根据出纳的报销单,制作相关费用凭证;

2、根据销售合同,开具相关发票,并进行账务处理;3、根据银行回单制作相关往来账务;

4、根据进货合同及收到的购进发票,制作成本凭证;5、去银行打印完税证明,制作相关税务处理凭证;6、费用的计提与摊销:每月固定发生的计提业务,如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水电费计提、工资计提以及以工资为基数计提的福利费、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等,做到不漏提也不多提;对存在需要摊销的费用如开办费、材料成本差异等每月摊销的费用,及时做好摊销分配凭证。

7、根据工资报表,进行相关账务处理。

8、最后对损益类科目核算:所有单据入账后应认真归集当月损益类科目发生金额,将其分类转入“本年利润”科目,查看当月利润实现情况。

一般来说,小企业涉及的会计处理都比较简单。

第五项:整理装订凭证

这个是每个会计的基本工作,法律对于会计帐薄有明确的保存期限,所以我们一定要对这些原始凭据保持干净,对会计凭证进行排序、粘贴、折叠后,原始凭证附在记账凭证后的顺序应与记账凭证所记载的内容顺序一致,不应按照原始凭证的面积大小来排序。

定期对会计凭证按照编号顺序,外加封面、封底装订成册,并在装订线上加贴封签,这就是会计凭证装订。在封而上,应写明单位名称、年度、月份、己账凭证的种类、起讫日期、起讫号数以及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的张数,并存封签处加盖会计主管的骑缝图章。

会计凭证装订的要求是既要美观大方又要便于翻阅,因此存装订时,会计人员要先设计好装订册数及每册的厚度。一般来说,一本凭证的厚度以1.5—2厘米为宜,太厚了不便于翻阅、核查。有些会计人员在装订会计凭证时采用角订法,装订起来简单易行。

所有汇总装订好的会计凭证都要加上封面。封面应用较为结实、耐磨、韧性较强的牛皮纸等。

现在企业对装订的企业会计凭证一般装在专业的会计凭证盒子里,一个年度相关的明细帐及汇总帐也需要一起保管在专门的保险柜中。

会计凭证的保管期限和销毁手续必须严格按照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一般会计凭证至少应保存10年,重要的凭证须长期保存。会计凭证保存期满需销毁时,必须开列清单,按照规定的手续报经批准后方可销毁。任何单位都不能自行随意销毁会计凭证。

第六项:出具财务报表

现在企业大部分都是使用财务软件进行账务处理,所以财务报表基本上都是自动生成的。但是作为财务人员,还是需要知道财务报表制作的原理,财务报表是每个项目是由财务软件中那些科目组成的,这些对于撰写财务分析报告是非常有帮助的。

第七项:临近月底,一般在下旬需要也业务部门商讨本月预计那些销售是当月需要开发票,这样才能让财务自己明白本月的销售额大概是多少;同时通知采购部门,哪些单位款已付二发票未到,需要去催促的。

第八项:月底与行政部门一起制作本月工资报表。

第九项:月底应当与出纳对现金盘点及核对银行账务往来。

第十项:核对处理的账务凭证,核对无误后才能进行账务结转。最后在软件中进行结账!

在这项工作中,财务人员最好对每个月结账前做一个备份,这样如果你在结账后发生有问题,可以直接恢复未结账前的账套。

当然如果在次月发现上月记账中出现了问题,如果在月初可以直接恢复上月账套处理,也可以在本月更正,做红字等方法处理。当然还可以反结账处理。

在实际工作中,出现过很多财务电脑出问题,而很多财务人员对电脑也不是太注意,重装系统时可能就把财务数据格式掉。所以建议财务人员对财务数据,包括会计软件备份数据、开票备份数据以及网上申报软件的备份数据最好做异地备份。


2.【会计估计变更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怎么区分】

A公司于2016年8月利用专门借款开工兴建一项固定资产。2016年12月1日,固定资产建造工程由于资金周转发生困难而停工。在2017年1月5日编报年度财务报表时,A公司管理层预计在1个月内即可获得补充专门借款,解决资金周转问题,工程可以重新施工。因此,将2016年12月1日至年末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2017年1月10日,A公司对外披露了2016年度财务报告。后来的事实发展表明,A公司直至2017年3月31日才获得补充专门借款,工程才重新开工。

那么,A公司在编报2017年第1季度财务报表(或2017年度财务报表)时,针对上述事项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规定,固定资产的购建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将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活动重新开始。

在编报2016年度财务报表时,A公司管理层预计在1个月内即可获得补充专门借款,解决资金周转问题,工程可以重新施工,这属于一项会计估计。正是基于这项会计估计,A公司认为无需暂停借款费用资本化,从而将2016年12月1日至年末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但是,后来的事实发展表明,A公司直至2017年3月31日才获得补充专门借款,工程才重新开工。此时,从会计估计的结果来看出现了偏差,该项固定资产的购建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已连续超过3个月,因此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所以,A公司应当将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并将其确认为费用。

而A公司报出的2016年年度财务报告中,已将2016年12月1日至年末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因此,在编报2017年度第1季度财务报表(或2017年度财务报表)时,A公司是将2016年12月1日至年末发生的借款费用作为一项前期会计差错(假设具有重要性,下同)予以追溯重述上期比较财务报表,还是采用未来适用法将其确认为2017年度费用?即,区分这是一项会计差错更正还是会计估计变更就成为会计处理的关键问题。

《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八条规定:“企业据以进行估计的基础发行了变化,或者由于取得新信息、积累更多经验以及后来的发展变化,可能需要对会计估计进行修订。会计估计变更的依据应当真实、可靠。会计估计变更,是指由于资产和负债的当前状况及预期经济利益和义务发生了变化,从而对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或者资产的定期消耗金额进行调整。”

《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十一条规定:“前期差错,是指由于没有运用或错误运用下列两种信息,而对前期财务报表造成省略或错报:(一)编报前期财务报表时预期能够取得并加以考虑的可靠信息;(二)前期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时能够取得的可靠信息。前期差错通常包括计算错误、应用会计政策错误、疏忽或曲解事实以及舞弊产生的影响以及存货、固定资产盘盈等。”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第二十九章第四节指出,“企业应当严格区分会计估计变更和前期差错更正,对于前期根据当时信息、假设等作了合理估计,在当期按照新的信息、假设等需要对前期估计金额作出变更的,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不应作为前期差错更正处理。”

同时,作为证券市场监管部门,证监会会计部对于估计估计变更和前期差错的区分也作出了原则要求。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0年财务报告及相关工作的公告》 (证监会公告[2010]37号)规定:“会计估计是企业对结果不确定的交易或事项以历史积累的和最近可利用的信息为基础所作的判断。会计估计所涉及的交易或事项均有内在的不确定性,进行会计估计的过程是一种集主、客观因素于一体的综合判断过程。因此,不能简单以对或错来评价会计估计,而应评价会计估计确定过程及其依据的合理性。上市公司在年报编制过程中,应合理区分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并按照会计准则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不得利用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在不同会计期间操纵利润。”

《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答解答》(2010年第1期,总第4期)规定:“尽管会计估计所涉及的交易和事项具有内在的不确定性,但如果上市公司在进行会计估计时,已经充分考虑和合理利用了当时所获得的各方面信息,一般不存在会计估计差错。例如由于上市公司据以进行估计的基础发生了变化,或者由于取得新信息、积累更多经验以及后来的发展变化,可能需要对会计估计进行修订,这种修订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

只有上市公司能够提供确凿证据表明由于重大人为过失或舞弊等原因,并未合理使用编报前期报表时已经或能够取得的可靠信息做出会计估计,导致前期会计估计结果未恰当反映当时的情况,应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进行前期差错更正,其他情况下会计估计变更及影响应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

《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 (2013年第1期,总第8期)指出:“不应简单将会计估计与实际结果对比认定存在差错。只有在上市公司能够提供确凿证据,表明由于重大人为过失或舞弊等原因,未能合理使用前期报表编报时已经存在且能够取得的可靠信息,导致前期会计估计结果未恰当反映当时情况,才能认定前期会计估计存在差错。前期会计估计存在差错,并不必然进行追溯调整,只有当上市公司确定相关因素导致会计估计差错累计影响数切实可行且该差错重要时,才采用追溯重述法调整前期报表,否则应采用未来适用法。”

从证监会会计部《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2016)》中相关案例解析中也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区分某一会计事项是会计估计变更还是前期差错更正的关键是判定前期作出的会计估计是否存在错误。如果在作出会计估计的当时,没有考虑或没有正确运用编报财务报表时能够合理预计取得的可靠信息,那么这一会计估计就是错误的,属于前期差错,需要遵循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方法。反之,如果当时作出的会计估计是以当时存在的、预期能够取得的可靠事实为基础的,而后的会计估计变更又是由于资产和负债的当前状况及预期未来经济利益和义务发生了变化而作出的,那就属于会计估计变更,适用会计估计变更的处理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会计估计变更主要是因为赖以进行估计的基础发生变化,或者由于取得了新的信息、积累了更多的经验或后来的发展,可能不得不对会计估计进行修订。而会计估计发生前期差错主要是由于重大人为过失或舞弊等原因,未能合理使用前期财务报表编报时已经存在且能够取得的可靠信息,导致前期会计估计结果未能恰当反映当时的情况。

针对本案例,首先,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系由于重大人为过失或舞弊等原因,A公司并未合理使用编报前期财务报表时已经或能够取得的可靠信息做出会计估计,导致前期会计估计结果未恰当反映当时的情况,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进行前期差错更正。其次,如不属于上述情况,该事项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

举例分析如下:

情形一:假设A公司进行会计估计时,依据的是2017年1月5日与某银行签订的借款框架协议(暂不考虑其他信息,下同),该协议中约定银行在1个月之内发放补充专门借款。管理层预计可以在1个月之内获得补充专门借款并复工建设。A公司于2017年1月5日编报财务报表,于2017年1月10日获得批准并对外披露了2016年度财务报告。

分析:A公司利用编报2016年度财务报表时能够获得的可靠信息,作出了会计估计。此时没有证据表明存在重大人为过失或舞弊,造成A公司根据取得的可靠信息做出“不恰当”的会计估计。也就是说,A公司在编报2016年度财务报表时根据取得的可靠信息作出的会计估计是“恰当”的,只不过是后续情况发生了变化,导致会计估计与实际结果出现了偏差。因此,该事项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进行会计处理,在编报2017年第1季度财务报表(或2017年度财务报表时)将2016年12月1日至年末发生的借款费用作为2017年度的费用处理。

情形二:假设A公司进行会计估计时,依据的是2017年1月5日与某银行签订的借款框架协议,该协议中约定银行在2个月之后发放补充专门借款。管理层预计可以在1个月之内获得补充专门借款并复工建设。A公司于2017年1月5日编报财务报表,于2017年1月10日获得批准并对外披露了2016年度财务报告。

分析:A公司利用编报2016年度财务报表时能够获得的可靠信息,作出了会计估计。根据编报2016年度财务报表时已签署的借款框架协议,可以预计购建固定资产非正常中断的时间“应”会超过3个月,但是A公司却得出了不超过3个月的结论。此种情形下有确凿证据表明系由于A公司错误的运用了编报前期财务报表时取得的并加以考虑的可靠信息,且是重大人为过失或舞弊等原因,从而造成A公司根据取得的可靠信息做出了“不恰当”的会计估计,导致前期会计估计结果未恰当反映当时的情况。因此该事项属于前期会计差错,在编报2017年第1季度财务报表(或2017年度财务报表)时,应当追溯重述上期财务报表。

情形三:假设A公司进行会计估计时,依据的是2017年1月5日与某银行签订的借款框架协议,该协议中约定银行在3个月之内发放补充专门借款。管理层预计可以在1个月之内获得补充专门借款并复工建设。A公司于2017年1月5日编报财务报表,于2017年1月10日获得批准并对外披露了2016年度财务报告。

分析:此种情况较前两种较为复杂,并不能直观的得出结论。但是,此时仍然首先需要排除是否存在确凿证据表明系由于重大人为过失或舞弊,造成A公司未合理使用取得的可靠信息做出了“不恰当”的会计估计,从而导致前期会计估计结果未恰当反映当时的情况。也就是说,实务中A公司首先需要确定的是是否有确凿证据证明会计估计是不恰当的,而不是首先证明会计估计是恰当的。如果有确凿证据证明会计估计是不恰当的,则该事项为前期会计差错。如果没有确凿证据证明会计估计是不恰当的,则该事项为会计估计变更。

情形四:A公司2017年1月5日与某银行签订借款框架协议,该协议中约定银行在1个月之内发放补充专门借款。管理层预计可以在1个月之内获得补充专门借款并复工建设。2017年2月4日,A公司又与该银行签订借款框架协议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中约定银行在2017年3月1日至15日之间发放补充专门借款。最终A公司于2017年3月31日获得补充专门借款,工程重新开工。A公司于2017年1月5日编报财务报表,并于2017年3月1日获得批准并对外披露了2016年度财务报告。其他情况同案例内容。

分析:A公司于2017年1月5日编报财务报表时,利用当时能够获得的可靠信息,作出了会计估计,并进行了会计处理。但是,其在2017年3月1日才获得批准对外披露2016年度财务报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十一条的规定,前期差错既包括编报前期财务报表时没有运用或错误运用预期能够取得并加以考虑的可靠信息造成的省略或错报,也包括没有运用或错误运用前期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时能够取得的可靠信息造成的省略或错报。

本情形下,在A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根据签订的借款框架协议补充协议,管理层已经能够合理预计其2017年3月以后才能获得补充专门借款。也就是说,有确凿证据表明在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A公司没有运用能够取得的可靠信息进行恰当的会计估计。因此该事项属于前期会计差错,在编报2017年第1季度财务报表(或2017年度财务报表)时,应当追溯重述上期财务报表。

从另一个方面来说,2016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前发生的借款框架协议补充协议事项,从而造成需要调整对相关事项的会计估计结果,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相关估计变更应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计入2016年度财务报表。

需要说明的是,实务中进行会计估计时所依据的信息及条件远远比上述情况复杂,并且就本案例来说,是否能够重新开工也并不仅仅是能否获得补充专门借款这一项条件。可见,确定某一事项是作为会计估计变更还是差错更正,通常需要高度的职业判断。

参考:证监会会计部《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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