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怎么处理
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小编
2017-06-21 08:5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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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怎么处理?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怎么处理
《会计法》第十四条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受理,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经办人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
不真实与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什么区别
不真实的原始凭证是指凭证有篡改、涂刮或伪造的凭证。
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是指凭证所列事项不符合法律规定,是法律禁止的事项,比如个人的生活开支不得报销。
不真实是核实是否是具有真实性。
不合法是核实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的要求。
两者是不同的。
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应区别不同情况处理:
1、对于完全符合要求的原始凭证,应及时编制记账凭证入账;
2、对于真实、合理、合法但不完整的会计原始凭证,应退回有关经办人,由其负责将有关凭证补充完整,更正错误或重开后,再办理会计手续;
3、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