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税务优惠政策有哪些
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网小编
2016-11-21 09:01:20
浏览量:172
高新技术企业税务优惠政策有哪些?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税务优惠政策,不同地方有不同的规定,下面为大家举例介绍。
一、深圳
深圳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主要包括三项税收优惠政策,具体如下:
(一)低税率优惠政策
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特区二免三减半优惠政策
对经济特区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有特别优惠政策,经济特区内在2008年1月1日(含)之后完成登记注册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在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取得的所得,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享受该优惠政策须明确几点:一是经济特区内企业,不包括原经济特区外的企业。二是2008年1月1日(含)之后成立的企业。三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四是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享受二免三减半,如果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早于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则只能自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时按剩余年度享受优惠政策,而不能追补享受以前年度的优惠政策。
(三)职工教育经费扣除优惠政策
财税[2015]63号文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二、国家政策
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明确,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对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1、企业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可以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企业研究开发投入可以进行研发费用确认享受所得税加计扣除优惠。
3、企业经过技术合同登记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合同可以享受免征营业税优惠。
深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
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