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企业变更经营期限需要什么材料
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黄小编
2016-07-25 09:2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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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企业变更经营期限所需材料如下: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1份)和全部副本原件;
(三)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
(四)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原件1份,决议应符合企业章程的规定);
(五)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原件1份)及审批机关的批准证书副本(1)(原件1份);
(六)审批机关批准的章程、合同修正案(原件各1份,外商独资企业免交合同)。
行政审批程序:
(一)申请人向政务中心商务局窗口提交申请资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二)复核审查:按照审批权限,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经审查合格后作出准予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不予许可的说明理由;超过权限的,出具转报文件;
(三)办结(转报);
(四)申请人到窗口领取批复文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超过权限的,申请人领取转报文件,并持申请材料至市投促委窗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