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资企业变更外资企业其分支机构的需要什么文件
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黄小编
2016-07-18 08:5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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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内资企业是指以国有资产、集体资产、国内个人资产投资创办的企业。
外资企业是一个总的概念,包括所有含有外资成分的企业。依照外商在企业注册资本和资产中所占股份和份额的比例不同,以及其他法律特征的不同,可将外资企业分为三种类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
内资企业转外资企业其分支机构的变更登记
1、登记条件
内资企业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内资企业原设立的分支机构应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分支机构。
2、应提交的文件
(1)隶属企业董事长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公司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2)隶属企业/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签署)
(3)隶属企业/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核准通知书;
(4)隶属企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5)营业执照正、副本;
(6)涉及登记事项变更的,应提交相应的材料;
(7)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审批的,应提交审批文件。
内资企业转为外资企业的程序:
1、内资企业转为外资企业,应当取得审批机关批准,持《批准证书》和批文,向原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原登记机关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在5个工作日内,将《企业类型变更登记建议函》和企业档案转交外资企业登记机构。
3、审批机关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清人应当持原登记机关出具的材料,到外资企业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
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机构受理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核驳的决定。对核准的企业,按变更登记程序办理,核发相应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同时向内资企业登记机构回转《企业类型变更登记建议函回执》,并将变更登记资料与原企业登记档案一并归档;对核驳的,将《企业类型变更登记建议函回执》及原企业登记档案退回内资企业登记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