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当分公司需要注销的时候,仍是由总公司进行申请注销登记。具体步骤如下:
一、申请注销登记。
分公司被公司撤销、依法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的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公司的分公司注销登记审核程序及期限,参照公司注销登记程序。
二、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再到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所需资料:
1、公司营来执照复印件
2、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就是注销公司,成立清算小组)
3、公司原始档案
4、到工商局领取表格
此步办理时需3个工作日,费用为65元(查档费用)
三、登报公告(登报45日后再去注销公司)
所需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分证复印件
3、公告内容(**公司,准备注销请各债权债务人自见报45日内到我公司清算小组办理债权债务事宜)
此步需花费120元钱登报
四、登报45日后,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
所需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原件(正副本)
2、税务注销证明文件
3、公司股东会决议
4、公司清算报告
5、工商局领取的表格
6、公司原始档案
此步用时5个工作日,花费0元
五、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
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注销证明文件
2、代码证原件(正副本)
因此,注销分公司所需的费用共约为185元,但是不同的地方收费标准不同。
同时,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想注销的分公司:(1)原来这些资产、负债和费用是属于总公司,现在还是总公司,要处理请请示总公司意见。(2)非独立核算的,不要清算,除非总公司要进行内部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