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网小编 2017-07-07 11:53:13 浏览量:1
年底将至,很多企业即将发放年终奖,关于年终奖很多人停留在“年终奖多发1元税后或少得万元”的简单认识中,关于年终奖的常见误区,你知道吗?小编汇总如下。
误区一:低于3500不缴税
既然年终奖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核算个税,是否低于3500元的扣除额就不用缴税?no!除非你的月应纳税额低于3500元,而且不幸地年终奖低于差额,否则只要拿到年终奖就要缴税……
误区二:只有现金才缴税
土豪公司给优秀员工奖励豪车,很多观看的同志表示羡慕嫉妒恨。但是,奖励豪车也要缴税!奖励的产品(服务)如果是自产的,按该产品(服务)的市场销售价格确定个人的应税所得;是外购商品(服务)的,按该商品(服务)的实际购置价格确定个人的应税所得。不要傻傻地以为不拿钱就不缴税。
误区三:多发奖金多所得
有些老板特别偏爱某些员工,给优秀员工发多奖金。但是,地雷区逗你玩,多发一元少几个肾! 比如发18,000元奖金和18001元奖金,税后到手金额会少1154元!
原因:
以下是黑色地雷区,如果你的年终奖在上述数据范围内,恭喜你,得和财务部门商量下对策。
备注:年终奖在18001——19283之间的税后收入少于年终奖18000元的税后收入
误区四:并入工资交个税
年终奖、当月工资分别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计算个税,而不是将年终奖并入当月工资计算个税。不然多交了好多冤枉税~
举例:老赵2013年1月工资5000,社保公积金合计700元,2012年的年终奖24000。老赵工资交税(5000-3500-700)*3%=24元,年终奖交税2295元,合计2319元。而不是申报当月工资29000元交5195元的个税……
误区五:分期发放分次算
如果老赵过年前先拿到12000元,过年后再拿到12000元。一年只能用一次年终奖公式,如果第一次发放作为年终奖,第二次发放计入当月工资,个税合计为2555元,与原模式对比多交个税236元。其实还是原来的年终奖,企业可将其作为员工的借支,在第二次发放时申报个税。
误区六:年终奖公式多次用
老赵如果在a单位任职取得年终奖,在b单位任职也取得年终奖,或者一年内取得两次年终奖,也只能用一次年终奖计算公式,而不能分两次运用公式!
误区七:入职未满十二没有除
如果老赵是2012年5月才入职的,那么计算2012年的年终奖时是否除以工作时间7个月计算?of couse not! 不管工作多少年多少个月,还是按照除以12后的商数确定基数。
误区八:其他奖金也合并
如果除了发放年终奖,还发了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应将其他奖金并入工资缴税,而不是并入年终奖~~如果职工在同一个月内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和年终双薪,小编悄悄地透露一下,你可考虑都计入年终奖计算个税~~
误区九:年收入超过标准未申报
当然,老赵如果取得了年终奖后年所得超过12万,或者从中国境内两处或以上取得工资,需要自行申报个税。
误区十:个税较多不入账
有些员工不想交个税,老板直接以账外现金发放,其实可以换种方式,公司承担员工的个税,税务成本可能更低。如果老赵拿到24000元为税后工资,换算为税前工资为26550元,公司承担个税2550元,员工到手还是24000元,但企业的实际成本为26550*(1-25%)=19912.5,低了!当然,这是题外话……想节税,找……
关于年终奖的认识误区,有没有中了几个?
法规:国税发[2005]9号、国税发[2006]1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