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网小编 2017-07-07 10:48:43 浏览量:1
企业请外部人员提供咨询服务,或者租用个人车辆时,支付这种增值税应税范围的费用时该如何操作呢?小编告诉你吧!
1. 支付费用时需代扣代缴个税
实务中,向国税局申请发票时,国税局并不会征收个税。作为支付方的企业,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需在实际支付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按扣除个税后的金额支付,别傻傻地全额支付费用。
虽然征管法规定是向纳税义务人补征税款,但由于实务中向个人补征个税比较难,税局可能要求企业补个税,被税局盖上补税的帽子可不太好哦,而且补的个税还不能税前扣除呢!
注意,如果约定支付的金额为税后金额,还要换算成含税收入哦!
2. 代扣个税不能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
支付外部人员劳务费用,比如兼职人员、财务顾问,由于并没有与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不属于企业的员工,不能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而是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算。
支付个人租车费用时,无论员工还是外部人员,均按照“财产租赁所得”申报个税。我们分析,虽然员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但由于租用车辆并不属于员工任职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仍不能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申报个税。
3. 税前扣除需取得代开发票
企业支付费用时,需要取得个人向税局申请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列支凭证,不能只凭服务合同、支付凭证入账。注意,个人申请代开发票拿到的只是普通发票哦!
4. 申请代开发票的注意事项
个人向税局申请代开发票,按照广州市现行规定,每次代开金额不超过500元不需要计征流转税,超过500元才需要计征!
申请代开发票时,个人一般需要提供的资料为:
ü 《代开普通发票申请表》
ü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ü 付款方对所购物品(或劳务)出具的书面确认证明
如果代开金额在3000元以下,只需身份证及申请表就搞定啦!
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5号、粤财法[2011]109号、广东省国家税务局代开普通发票管理办法
其他市代开国税发票规定还需看当地政策,不过万变不离其宗,上述规定可做为参考。
原来支付个人劳务或租车费用的学问这么多,但其实也很简单啦,财务人员下次可要代扣个税并取得发票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