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网小编 2017-07-07 10:48:09 浏览量:1
“又到发放年终奖的日子了!咦?为什么我的年终奖应发数增加,但实际到手的奖金却比以前少了呢?该不是会计他算错了吧?”林先生疑惑地问道。其实,与林先生存在同样疑问的员工不在少数。
企业经营形势良好,老板决定多发年终奖,但为何员工实际到手的奖金却变少了?并非会计们计算错误,而是企业在发放年终奖时踏入了“雷区”,结果导致员工到手的奖金大大缩水,老板们花了钱,员工却得不到实惠。
何谓年终奖“雷区”?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2011年6月3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国税发[2005]9号文的相关规定,如果年终奖为18000元,18000÷12=1500,因此其适用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应纳税额=年终奖×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18,000X3%-0=540元。
如果年终奖为18001元,18001÷12= 1500.08,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元。应纳税额=年终奖×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18,001X10%-105=1695.10元。
也就是说,多了一块钱的年终奖,到手的却还少1155元,实在是冤枉。税务规定就是如此,神仙也救不了你。
俗话说:惹不起,躲得起。既然如此,我们可以事先避开这些年终奖的地雷区。
经过我们的专业计算,年终奖个人所得税的黑色地雷区如下表所示:
年终奖雷区
上表的说明:
年终奖在18001——19283之间的税后收入少于年终奖18000元的税后收入;
年终奖在54001——60188之间的税后收入少于年终奖54000元的税后收入;
年终奖在108001——114600元之间的税后收入少于年终奖108000元的税后收入;
年终奖在420001——447500元之间的税后收入少于年终奖420000元的税后收入;
年终奖在660001——706538元之间的税后收入少于年终奖660000元的税后收入;
年终奖在960001——1120000元之间的税后收入少于年终奖960000元的税后收入。
所以,各位务必把上述地雷区域挂在醒目的位置,不然,好心办坏事,公司吃亏,个人吃亏,乐坏了税局:又有水鱼上钩拉。
总之记住一个要点:
发年终奖应该避开地雷区之间的数字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