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进项税金
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小编
2017-02-20 09:2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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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进项税金?“进项税金”实则是指“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
什么是进项税金
进项税额(进项税金)是指当期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在企业计算时,销项税额扣减进项税额后的数字,才是应缴纳的增值税。因此进项税额的大小直接关系到纳税额的多少。一般在财务报表计算过程中采用以下的公式进行计算:
进项税额=(外购原料、燃料、动力)*税率/(1+税率)
进项税额是已经支付的钱,在编制会计账户的时候记在借方。
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用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购进货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直接用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会计分录为:
借: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管理费用等)(买价+进项税额+运杂费)
贷:银行存款
购进的货物已经作为进项税额计算,现在改变用途,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
贷:在建工程(原材料、库存商品等)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进项税额)
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誉、商标、著作权除外)、销售不动产以及不动产在建工程。即营业税应税劳务。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
【重点提示】①购进的货物直接用于非应税、免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则没有进项税额。②购进的货物已经作了进项税额,后来又改变用途,用于非应税、免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等,则作为进项税额转出。③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提供应税服务中止、折让、开票有误等情形,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照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得扣减销项税额或者销售额。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业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变化:增加交通运输业服务)。
会计分录为: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主营业务成本等)(实收数)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实收数的进项税额)待处理财产损溢(短缺数)
贷:在途物资(材料采购、应付账款、银行存款)(应收数)
【重点提示】在购进验收时就发生的非正常损失,即购进实收数小于应收数的,其短缺的货物不可能有进项税额。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交通运输业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增加交通运输业服务)。
会计分录为:
纳税人购进的货物,在产品、库存商品发生非正常损失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短缺数+短缺数的进项税额)
贷:原材料(库存商品、主营业务成本等)(短缺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短缺数的进项税额)
【重点提示】发生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不能实现销售,不会产生销项税额,所以所耗用的购进货物已作为进项税额抵扣的增值税必须作为进项税额转出。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以及被执法部门依法没收或者强令自行销毁的货物。
4.接受的旅客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变化)
借: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
贷:银行存款
5.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的进项税额不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但作为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的运输工具和租赁服务标的物的除外。
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买价+运杂费+进项税额+包装费等杂费)
贷:银行存款等
【重点提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即使得到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也须将注明的增值税额计入固定资产的价值。
6.购进不可以抵扣增值税的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会计处理为:
借: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买价+运输费+进项税额+保管费等杂费)
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