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辅导期一般纳税人需要什么条件
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网小编
2016-11-18 10: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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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辅导期一般纳税人需要什么条件?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本办法第四条的规定新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以及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一般纳税人,可以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
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对下列一般纳税人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
(一)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新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
(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一般纳税人。
具体来说,增值税辅导期一般纳税人需要的条件如下:
第一种可以成为增值税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的条件
小型商贸批发企业,其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提出申请并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
(1)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2)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第二种可以成为增值税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的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纳税人:
(1)增值税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2)骗取出口退税的;
(3)虚开增值税扣税凭证的;
(4)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增值税辅导期期限多长?
新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期限为3个月;其他一般纳税人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期限为6个月。
纳税辅导期内,主管税务机关未发现纳税人存在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或其他需要立案查处的税收违法行为的,从期满的次月起不再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主管税务机关应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主管税务机关发现辅导期纳税人存在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或其他需要立案查处的税收违法行为的,从期满的次月起按照本规定重新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主管税务机关应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