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开征试点城市有哪些
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网小编
2016-11-11 09: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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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开征试点城市有哪些?2011年1月28日,上海、重庆率先成为房产税开征试点城市。重庆试点的区域主要包括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等九区。
房产税开征试点城市有哪些?
目前,房产税开征试点城市主要有两个,一是上海;二是重庆。
(一)上海
本地户籍:新购且属于家庭第二套以上
外地户籍:新购计税价格:交易价格70%,以后按评估价
税率:0.6%低于平均价格2倍的0.4%
免税额:人均60平(含60)
第二套购入后一年内第一套卖出,退税。
(二)重庆
(试点的区域为主城九区,包括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含北部新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
三种情形需要缴纳房产税:
1.个人拥有的独栋别墅:存量增量都收,认定标准是:在国有土地上依法修建的独立、单栋且与相邻房屋无共墙、无连接的成套住宅。部分教授、干部居住在单位提供的独栋别墅里,由于只有使用权,没有产权,就不需要交税。
2.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高档住房是指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2倍(含2倍)以上的住房。
3.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房子,不管是高档房还是低档房,都得缴税。
税率:平均价格3倍以下0.5%,3-4倍1%,4倍以上1.2%,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房(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统一都是0.5%。
免税面积:2011年1月28日前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免税面积为180平方米;新购独栋商品住宅、高档住房,免税面积为100平方米。免税面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扣除,一个家庭只能按时间顺序对先购的第一套应税住房扣除免税面积。
不予扣除免税面积: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应税住房不予扣除;纳税人家庭拥有的第二套(含)以上的应税住房不予扣除。
房产税已经在重庆和上海试点多年,以房屋为征税对象。而近年来舆论和民众更为关注的房地产税,则涵盖了房地产领域各个环节,包括耕地占用税、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等等,当然也包括了房产税。
房地产税和房产税分别是什么?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房地产税,则是一个综合性概念,即一切与房地产经济运动过程有直接关系的税都属于房地产税。包括房地产业营业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等等。
综合以上两段可以看出,房地产税已包括房产税,所以未来即使要交房地产税,两者并不存在重复交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