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申报期限是怎样
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网小编
2016-11-11 09: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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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申报期限是怎样?根据我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所以,各城市的房产税申报期限并不一致。
一、2016年度最新调整的江门鹤山房产税申报期限
为进一步规范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管理,优化纳税服务,鹤山市地方税务局依据《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期限意见的通知》等文件,决定逐步调整鹤山市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申报缴款期限。
具体来说,将鹤山市房产税(从值计征)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申报期限变动为税款产生当年度9月30日前,缴款期限仍为税款产生次年度6月30日前。该局于10月20日印发了《鹤山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缴款期限的公告》,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至2017年12月31日。
二、2016年度海南省地税局最新调整的房产税纳税申报期限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5号》规定如下:
(一)按房产原值计算缴纳房产税的,按年计算,分季缴纳,纳税人应于每季度终了后15日内申报纳税;按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房产税的,纳税人应于取得租金收入的次月15日内申报纳税。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季缴纳,纳税人应于每季度终了后15日内申报纳税。
(三)本公告自2016年10月1日起执行。《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申报期限的公告》(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3号) 同时废止。
三、2016年度宁夏房产税申报期限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3号 》的规定:
(一)对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下的,纳税人可以自愿采取全年一次性申报纳税。申报缴纳期限为每年第一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
(二)采取全年一次性申报纳税的纳税人,需在每年第一季度申报期内,在申报表上注明申报期限,告知主管税务机关。
房产税计算方法
(一)从价计征
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
(二)从租计征
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没有从价计征的换算问题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其余均从次月起缴纳。
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