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在哪里交
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小编
2016-10-17 09:0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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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在哪里交?关于个人所得税的缴纳,可以在应税所得的支付环节扣缴个人所得税的,由扣缴义务人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或者符合相关规定的,自行在收入来源地的税务机关进行申报。
个人所得税在哪里交
个人所得税的缴纳,分别采取由支付单位源泉扣缴和纳税人自行申报两种方法。
1、可以在应税所得的支付环节扣缴个人所得税的,由扣缴义务人履行代扣代缴义务。个人所得税以取得应税所得的个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按照税法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是扣缴义务人的法定义务,必须依法履行。
2、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所得并缴纳税款,具体为:
(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2)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4)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的第十条规定,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纳税申报地点分别为:
(1)在中国境内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2)在中国境内有两处或者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3)在中国境内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或者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下统称生产、经营所得)的,向其中一处实际经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4)在中国境内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无生产、经营所得的,向户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有户籍,但户籍所在地与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没有户籍的,向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个人所得税的申报纳税地点一般应为收入来源地的税务机关。纳税人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可选择并固定在一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从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向境内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问:哪些个人所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
一、工资、薪金所得: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手工业、建筑业、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五、稿酬所得: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十、偶然所得: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