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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是怎样

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小编   2016-10-17 09:05:29   浏览量:112

工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是怎样?工资、薪金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下面就为您介绍“工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工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是怎样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工资、薪金所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这就是说,个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职、受雇有关,不管其单位的资金开支渠道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课税对象。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该税率按个人月工资、薪金应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高一级为45%,最低一级为3%,共7级。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1 不超过1500元的 3

2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10

3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20

4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45

特定行业工资、薪金收入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案例

采掘业、远洋运输业、远洋捕捞业等三个行业的企业经营效益具有明显的季节性,职工个人各月间收入差距较大,为此,现行税法对这些行业的职工工资薪金收入计税做出特殊规定。

(1)采掘业、远洋运输业、远洋捕捞业的职工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含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采取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

(2)鉴于远洋运输业有跨国流动的特点,对远洋运输业船员每月的工资、薪金收入计税时,允许在统一扣除费用的基础上,再扣除税法规定的附加减除费用。同时,船员的伙食费统一用于集体用餐,不发给个人的,不计入船员个人的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

【案例】某采掘业职工张某,自2012年起,每年3—10月份每月取得工资薪金3500元,1月份、2月份和11月份、12月份每月取得工资薪金8000元。在不考虑其他因素情况下,计算张某按月预缴税款和年度汇缴个人所得税款。

案例分析:

采掘业属税法规定的特定行业,张某工资薪金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应按年计算,分月预缴。

(1)按月预缴税款

每年3—10月份不需扣缴税款;

其他各月应扣缴税款=(8000-3500)×10%-105=345(元)

年度扣缴税款=345×4=1380(元)

(2)按年计算、汇缴税款

平均每月应纳税款=[(3500×8+8000×4)÷12-3500] ×3%

=1500×3%=45(元)

年度应纳税款=45×12=540(元)

应退税款=1380-540=8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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