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是怎样
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小编
2016-10-17 09:0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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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是怎样?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有代扣代缴以及自行纳税申报两种,接下来详细介绍这两种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
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是怎样
中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实行源泉扣缴与自行申报并用法,注重源泉扣缴。
(源泉扣缴是指以所得支付者为扣缴义务人,在每次向纳税人支付有关所得款项时,代为扣缴税款的做法。)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可分为按月计征和按年计征。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实行按年计征应纳税额,其他所得应纳税额实行按月计征。
(一)代扣代缴
代扣代缴是依照税法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从纳税人持有的收入中扣取应纳税款并向税务机关解缴的一种纳税方式。包括:
(1)向纳税人支付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2)为纳税人办理汇总存贷业务的单位。
现在法定扣缴的只有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单位或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一般理解是指单位发放的工资薪金所得。其他的都是根据税务部门的实际需要,对零星、难于控管的税源进行委托代扣代缴,如农村个体税收、集贸市场、私房出租等。委托代扣代缴一般事先经过税务部门确认,并签订代征协议后才能实施代征。
(二)自行申报
自行申报纳税,是指在税法规定的纳税期限内,由纳税人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取得的应税所得项目和数额,如实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按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的一种纳税方法。
纳税义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下列人员为自行申报纳税的纳税义务人:年所得在12万元以上的,从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等。
年所得额在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一般情况下,纳税人应在取得应税所得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所得并缴纳税款。扣缴义务人每月扣缴的税款,应当在次月15日内缴入国库,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相关资料。
如果,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