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要缴纳兼职个人所得税
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小编
2016-10-17 09:01:36
浏览量:142
是否要缴纳兼职个人所得税?根据相关的规定,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至于是如何缴纳,请看下文介绍。
是否要缴纳兼职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影视演职人员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7〕385号)的规定精神,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工资薪金所得属于非独立劳动所得,而劳务报酬所得属于个人从事自由职业取得的所得或属于独立个人劳动所得。是否存在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是判断一项收入是属于劳务报酬所得,还是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的重要标准。
问:兼职收入怎样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如果个人与其兼职的单位存在实质的雇佣关系,则其兼职单位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个人应于次月十五日内合并当月两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选择到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自行纳税申报。如果个人与其兼职单位不存在实质的雇佣关系,则兼职单位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扣缴个人所得税。
如果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属于连续性收入是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计算纳税,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实行加成征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