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差旅费标准怎样_广州市差旅费新规定怎样
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网小编
2017-08-28 09:3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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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差旅费标准怎样?根据“粤财行〔2016〕54号”文件的规定,省级及相当职务人员每人每天900元、厅级及相当职务人员每人每天55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450元。
根据《规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住宿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行〔2016〕54号的规定:
一、省内差旅住宿费标准
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
(一)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等7个市及所辖县(市、区)出差,差旅住宿费限额标准:省级及相当职务人员每人每天900元、厅级及相当职务人员每人每天55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450元。
(二)汕头市、韶关市、河源市、梅州市、惠州市、汕尾市、阳江市、湛江市、茂名市、肇庆市、清远市、潮州市、揭阳市、云浮市等14个市所辖区出差,差旅住宿费限额标准:省级及相当职务人员每人每天850元、厅级及相当职务人员每人每天53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420元;到上述14个市所辖县(市)出差,差旅住宿费限额标准:省级及相当职务人员每人每天850元、厅级及相当职务人员每人每天50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400元。
二、省外差旅住宿费标准
省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省外出差的差旅住宿费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2016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差旅住宿费标准限额分地区、分职级执行(详见附件)。省外各地、州、市(县)差旅住宿费标准未制定公布前,可暂按其省会城市住宿费标准执行。
广州市差旅费新规定怎样
新版《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严控差旅费开支,规定仅副省级以上可乘坐头等舱,而像副市长、各部门正副局长则只能乘坐经济舱。此外,还要求各部门预决算管理时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嫁差旅费,否则将问责。
新版办法适用于包括党委、人大、政协、法院、人民团体在内的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不包括因公出国(境)所发生的费用】,较2008年的旧版本相比,“公杂费”被剔除在外。
按照旧版办法,副市长及以上职务人员即可乘坐飞机头等舱,市直正副局长可乘坐公务舱,若航班无公务舱允许乘坐头等舱。新版办法则大幅收紧,规定:仅副省级及以上职务人员可乘坐头等舱,而像副市长、正局级及其他职务人员都只能乘坐经济舱。照此理解,今后仅市委书记、市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政协主席等序列“一把手”才有资格乘坐头等舱。
此外,新版办法还明确,科级及以下人员原则上不乘坐飞机,因出差旅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需乘坐飞机,需经本单位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以上就是有关广东省差旅费标准的的内容以及广州市差旅费新规定。希望能给大家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