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差旅费怎样税前列支_国外差旅费和会议费的发票问题
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网小编
2017-08-28 09: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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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差旅费怎样税前列支?本文为您介绍有关国外差旅费如何税前列支的问题解答,供大家参考。
问:公司人员韩国、越南、菲律宾出差,其发生的住、行、食费用,如何在税前列支,因为没有发票。 如,韩国,单纯的刷卡记录是否可以作为税前列支的记录。
浙江财税12366服务中心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87号)规定:
第三十三条 单位和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与纳税有关的发票或者凭证,税务机关在纳税审查时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后,方可作为记账核算的凭证。
国外差旅费和会议费的发票问题
外发生的差旅费和会议费发票能否作为费用报销凭证入账?
问:国外的差旅费和会议费发票是否可以作为费用报销凭证入账,同时我们在入帐时要注意哪些涉税事项?
答:国外的差旅费和会议费发票可以作为费用报销凭证入帐的,同时在入帐时要注意以下涉税事项:
1、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会议费、董事会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
2、差旅费的证明材料应包括:出差人员姓名、地点、时间、任务、支付凭证等。
3、会议费证明材料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内容、目的、费用标准、支付凭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