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网小编 2017-07-11 14:40:46 浏览量:1
问:小规模纳税人,在国税局代开的增值税专票加自己开的普票不超过3万元,就不能享受免税了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第三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当期因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所以,就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额不能免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