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证合一后税务登记有什么变化
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网小编
2017-01-10 08:45:57
浏览量:188
五证合一后税务登记有什么变化?从2016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以下是关于“五证合一”后税务登记的变化。
五证合一后税务登记有什么变化
问:“五证合一”后对税务登记会有哪些影响?
答:企业办理“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后,无需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其他涉税事项仍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申报缴纳社保费的程序仍按照现行规定执行。
问:办理“五证合一”需要什么条件和准备哪些材料?
答:“五证合一”登记条件、登记程序、登记申请文书材料规范和营业执照样式与“三证合一”改革相同。企业办理相关登记所需登记申请文书规范和提交材料规范,可登录登记机关门户网站下载,也可在登记机关窗口领取。
问:已办理“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还需要申请报名照吗?
答:已按照“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无需申请换照。
问题:
五证合一后,统计系统的统计数据是否会与国税数据互通?
回答:
五证合一之后,将逐步实现各部门的数据共享,虽然由于目前仍然处于起步阶段,主要是企业登记信息和相关信用信息的共享互通,还并未实现其他数据的互通,但仍提醒企业注意,保证各项登记信息和申报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以免造成日后不必要的麻烦。
1、五证合一、一照一码
根据工商企注字[2016]150号文规定,从2016年10月1日起将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整合为营业执照,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不再另行发放。
2、升级完善信息共享交换平台
五证合一后, 对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的要求更高,根据工商企注字[2016]150号的规定,各级企业登记机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统计部门要建立部门间数据项对应关系,并按照相关要求尽快改造升级各相关业务信息系统,以统一代码为标识接入省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省内跨区域、跨部门的信息交换传递和数据共享机制,推动企业基本登记信息和相关信用信息共享和应用。
根据工商企注字[2015]228号文,三证合一中工商部门与税务部门共享数据项包括22项,详见以下文件:工商部门与税务部门共享数据项
2015年9月的“三证合一”到今年10月的“五证合一”,登记制度的改革只推行了一年,仍然处于起步阶段,主要实现部门之间企业登记信息和相关信用信息的共享互通,还并未实现其他数据的互通。
而工商企注字[2016]150号文中还要求各部门要建立相互间数据共享对账机制,加大对共享信息的核实力度,确保共享信息的准确率和完整率。目前,广东省已建立了国地税与工商、质检等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和数据对比纠错机制,以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由此可看出各部门数据互通是必然的发展趋势,对于企业登记信息和相关信用信息的正确性还是比较关注,建议企业需按相关规定做好各项登记信息和申报数据的工作,保证信息和勾稽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以免日后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