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会计证继续教育是否可以补
来源:普金网
作者:普金小编
2016-12-01 09:4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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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的会计证继续教育可以补吗?关于“广州会计证继续教育是否可以补”的问题,根据2007~2012年度以及2013~2015年度这两个情况处理。
一般来说,广州会计证继续教育是可以补办的,但需要注意时间规定。广州市财政局文件中规定:
补学2007~2012年度的,可到广州市财经职业学校参加面授课程或选择远程教育机构网上学习。
补学2013~2015年度的,可到任一面授培训机构参加面授课程或选择远程教育机构网上学习。
可以选择的面授培训机构和远程教育机构名单如下:
(一)广州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面授)名单:
1、中华会计学校越秀分校
2、海珠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3、中华会计学校荔湾分校
4、广州市天河会计人员服务中心
5、广州市白云行知职业技术学校
6、中华会计学校黄埔分校
7、中华会计学校开发区分校
8、中华会计学校萝岗区分教点
9、南沙区万顷沙成人文化技术学校
10、广州市花都区会计服务中心
11、中华会计学校番禺分校
12、从化市财政局会计管理服务中心
13、增城区财政局会计办证培训中心
14、增城区新塘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
15、广州市财经职业学校。
(二)广州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远程)名单
1、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中华会计网校)
2、广东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广州普金计算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广州正方圆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4、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培训中心。
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培训的其他形式持证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可取得2016年度继续教育学分。
(一)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考试以及广东省财政厅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考试,2016年度被录取的,折算为24学分;
(二)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训,2016年度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三)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2016 年度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 1学分;
(四)参加广东省财政厅组织的高端人才培训,2016年度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五)参加2016年度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经所属注册会计师协会确认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六)参加2016年度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2016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的,折算为24学分;
(七)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会计类专科以上学位学历教育,2016年度通过一个学习科目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24学分;
(八)独立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其认可的会计学术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2016年度课题结题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24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第一作者折算为24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2学分;
(九)2016年度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24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24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2学分;
(十)2016年度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24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24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2学分;
(十一)2016年度参加广东省财政厅组织或其认可的会计类知识大赛,成绩合格或受到表彰的,折算为24学分;
(十二)我局认可的其他形式。